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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甘肃省社会组织网作者:点击数:1838时间:2017-03-04 11:30:54

各全省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和《甘肃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脱钩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和我省《脱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充分发挥脱钩试点单位的先行先试作用,兼顾不同行业、部门和类型,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措施,逐步推开,为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提供经验和模式。

    二、试点主体和范围

    脱钩试点主体是省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参加脱钩试点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省民政厅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三、试点名单确定

   各业务主管单位必须按照主管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数量的1/2报送参加2017年第二批脱钩试点名单,主管数量不足3个的必须全部参加脱钩试点。第二批选择120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脱钩试点工作。

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动员所属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第二批试点。

    四、试点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对参加第二批试点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完成摸底调查,逐个制定脱钩实施方案,并填报《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试点实施方案提交省民政厅核准。

    2017年4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收到核准函后,对核准方案所涉及脱钩事项形成具体方案,其中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事项,要按管理权限和职能报批。各个脱钩事项都要形成有关部门的批复或证明文件(一式三份),连同具体方案统一提交省民政厅,由省民政厅按程序报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批复。

    2017年5月1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向省民政厅提交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中期报告,省民政厅审核、整理、汇总并经省联合工作组审批同意后,向国家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送我省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中期报告。

    2017年6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安排参加第二批脱钩试点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核准或备案手续。

    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向省民政厅提交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总结和《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由省民政厅报送省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前,省联合工作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第二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并向国家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五、试点任务  

    按照我省《脱钩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文件要求,推动参加第二批试点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实现完全脱钩。

    脱钩试点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各业务主管单位在推进脱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过程中,要形成下列审核文件:

    (一)机构分离

    1.涉及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的,以及分离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出文;

    2.涉及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代管事业单位分离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出文。其中,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报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达成一致后,由国资委按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二)职能分离

涉及行政职能分离和转移职能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出文。

   (三)资产财务分离

    1.所有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均涉及资产清查,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清查出文,报省财政厅或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并抄送省民政厅。

    2.涉及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及过渡期使用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出文。

   (四)人员管理分离

    涉及行业协会商会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出文,需报有关部门批复的,由有关部门批复。

   (五)党建、外事等分离

    1.所有行业协会商会都要制定党建分离方案,由业务主管单位报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审核出文。

    2.所有行业协会商会都要制定外事分离方案,由业务主管单位报省外事办审核出文。

    3.涉及期刊主管主办单位变更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报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核出文。

    六、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事项,是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任务。各部门、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脱钩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扎扎实实做好脱钩试点各项工作,确保第二批脱钩试点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脱钩试点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脱钩试点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部门主管的省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明确各项脱钩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分解和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所属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特点和实际,逐个制定试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做到一个行业协会商会一个方案。党建、机构编制、国有资产管理、外事管理以及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指导、积极配合,将相关配套政策落到实处,对于现有政策不明确的事项,要及时予以研究解决。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要履行好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职责,认真梳理试点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密切关注、跟踪试点开展情况,及时指导和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宣传说明脱钩改革目的、意义、进展、效果以及相关政策,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正面典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脱钩改革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脱钩第二批试点工作启动后,省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将定期督查各业务主管单位的脱钩进展情况,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联系电话:8790218(办)

 

   附件:1、省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具体程序

        2、XX厅(局)关于报送XX脱钩实施方案的函(模板)

        3、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

        4、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

        5、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核准XX脱钩实施方案的函(模板)

        6、关于核准XX党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函(模板)

        7、关于核准XX协会有关行政办公用房腾退和使用方案的函(模板)

        8、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与XX协会进行外事工作对接的复函(模板)

        9、关于同意《xx杂志/期刊》变更主管单位的批复(模板)

        10、XX厅(局)关于拟取消与XX协会主管关系的通知(模板)

        11、XX厅(局)人事处关于省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单位开展人员分离工作的通知(模板)

 

 

 

                             甘肃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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