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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组织学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

信息来源:fzlx作者:点击数:2035时间:2014-05-17 11:24:51

      5月16日下午,我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进一步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认真领会有关政策法规,同时对我所编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操作指南及减免税申报实务》进行了学习和解读。
      结合以往专项审计过程遇到的问题,如:大部分申报企业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核算不够明细,没有专门设置独立的研发费用账或辅助核算账及高新产品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其次,高新产品收入不易划分,申报企业可能一项产品混用多种专有技术,该项产品销售收入有多大比例能够划分为高新产品收入比较困难。根据以上情况,需要针对研发项目和高新产品了解申报企业及其环境,结合申报企业的行业特征,产品的技术变化等情况,判断申报的研发项目或产品是否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符,了解研究开发人员的组成,以分析研发费用中有关人工与委托外部研发费用的分类是否正确,了解投资活动,以分析有关仪器与设备、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应当列入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恰当评估申报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在实施实质性程序时,应当注意检查研发费用项目的分类、各项目归集范围和核算内容是否符合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重点关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中列报的产品收入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领域的产品收入。为了对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还需取得申报企业各研发项目的有关立项批复、实施方案、阶段性报告或工作总结、验收报告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等,取得高新技术产品的鉴定材料,取得知识产权证书或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本次学习,使各业务人员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对高新认定涉及的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的专项审计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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