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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及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调查与处理

信息来源:fzlx作者:点击数:126时间:2025-07-29 11:39:03
一、调查目标

1.  全面摸清往来款长期挂账及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存量规模、结构、成因及风险。

2.  揭示资产管理(资金与实物)中的制度缺陷、管理漏洞及潜在损失风险。

3.  提出分类处置与整改意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4.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调查范围

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时间范围追溯至问题形成初期,重点关注:

1. 往来款:三年以上(含)未清理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项。

2. 固定资产:账面存在但实物缺失、实物存在但未入账、权属不清、价值不实(如已报废未核销)等账实不符情形。

三、调查重点内容与方法

(一) 往来款长期挂账调查 

1. 基础核查:逐笔核对往来科目明细,确认挂账时间、对象、金额、事由(原始凭证支撑)。

2. 成因诊断:区分工作疏漏、历史遗留、管理违规、核算不当、效率低下等类型。

3. 风险研判:评估坏账风险、偿付压力、资金沉淀损失及或有负债。

4. 管理审查:检查内控制度(审批、对账、催收、清理、核销)有效性。

(二)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调查

1.  资产清查盘点:

方法:制定详细盘点计划,组织财务、资产、使用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盘点小组。采用“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双向核查。运用资产条码/RFID等技术辅助。重点区域(仓库、异地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实地核查。

内容:全面清点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专用设备、文物陈列品等所有类别固定资产。记录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点、使用状况、权属证明、实物与卡片/系统信息差异。

2.  账实差异原因分析:

方法:查阅资产购置、验收、入库、领用、调拨、处置(报废、报损、调出、出售)等全过程原始资料;访谈相关人员;核查会计凭证与资产卡片匹配性。

内容:重点剖析:

 “有账无物”成因: 已处置(报废、调出、出售)未及时核销;盘亏、毁损、被盗未处理;虚列资产;领用后未登记或登记错误;内部调拨未更新台账。

 “有物无账”成因: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在建工程转固等未及时入账;盘盈未处理;历史遗留未登记;拆分购置未分项登记。

 “账物不符”成因: 资产信息(名称、规格、存放地、使用人)登记错误或更新不及时;资产权属不清(如未办产权证);价值计量错误(折旧计提错误、未及时评估);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

3.  管理规范性审查:

  方法:检查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采购、验收、登记、领用、保管、维修、盘点、处置);核查资产卡片/系统管理、标签粘贴、定期盘点(频率、程序、差异处理)、岗位职责分离等执行情况。

 内容:评估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各环节(入口、使用、出口)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4.  资产效益与风险分析:

方法:分析闲置资产状况及原因;评估出租出借资产程序合规性及收益上缴情况;判断权属不清资产的法律风险;评估已损坏、淘汰资产的技术风险与价值损失;核查处置收入管理合规性。

内容:识别资产闲置浪费、收益流失、权属纠纷、价值虚增或贬损等风险。

四、处理原则与意见

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堵塞漏洞、压实责任”原则。

(一) 往来款长期挂账处理意见 

1. 限期清理类:对因疏漏、错误或具备清理条件的挂账,限时(3个月内)完成账务调整或结算。

2.  确权追收/偿付类:对有效债权债务,制定清收/偿付计划,明确责任与时限,重大事项报批。

3. 规范核算结转类:对隐匿收支、预收预付长期挂账,按准则调整至正确科目。

4.  履行程序核销类:对符合坏账或无法支付条件的,严格履行取证、报批(财政/国资部门)程序后核销,坚持“账销案存”。

5.  查处与问责类: 对违规出借、垫付、隐匿收支、造成损失等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并追究责任。

6.  完善往来款管理长效机制: 强化制度、动态监控、预算约束、对账机制、考核问责。

(二)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处理意见

1.  盘盈资产处理:

  情形:清查出的未入账资产。

  意见:(1)查明来源(捐赠、调入、盘盈等),收集权属证明或价值依据。

        (2) 按评估价或合理价值及时补记入账,纳入统一管理。

        (3) 涉及产权问题的,启动确权程序。

2.  盘亏、毁损、报废资产处理:

    情形:实物已不存在或丧失使用价值且符合处置条件。

    意见:(1) 查明原因(自然损耗、人为损坏、失窃等)及责任人。

             (2)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界定责任。

履行报批核销: 收集充分证据(技术鉴定、报案证明、内部报告等),按权限和程序(单位内部决策→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国资部门审批)进行资产处置和账务核销。处置收入上缴国库。

3.  已处置未核销资产处理:

  情形: 已完成报废、调拨、出售等手续但财务未销账。

  意见:立即清理相关处置批复文件、协议、交接单等,补办财务核销手续。

4. 信息登记错误资产处理:

  情形:卡片信息(名称、规格、地点、使用人)与实物不符。

  意见:根据盘点结果,立即更新资产卡片和系统信息,确保账、卡、物一致。

5. 权属不清资产处理:

 情形:主要为房产、土地等权证缺失或存在争议。

  意见:(1) 成立专班,搜集历史资料(规划、建设、购置文件),协调相关部门(自然资源、住建)。

            (2) 积极推进确权登记。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建立专门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主体。

6.  已使用未转固在建工程处理:

   情形:工程已交付使用但长期挂“在建工程”。

  意见:(1) 立即组织竣工验收(或补办手续)、竣工决算审计。

           (2)按竣工决算价值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

7. 闲置资产处理:

  情形:未使用或不需要的资产。

  意见:(1)   内部调剂优先。

           (2) 无法调剂的,按程序评估后公开出租、出售或报废,盘活资产、提高效益。

8. 违规问题处理与责任追究:

   情形:发现违规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收益未上缴;管理混乱造成重大损失;失职渎职等。

   意见:依规追缴收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9. 健全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1)完善制度体系:修订涵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操作流程。

   (2)强化基础管理:

   a: 统一信息系统: 全面应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b: 规范卡片标签: 确保一物一卡一标签,信息准确完整。

   c: 严格定期盘点: 落实年度全面盘点、季度抽查,及时处理差异。

    d: 规范处置管理: 严格执行审批、评估、公开处置程序。

   加强队伍建设与培训: 提升资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

   (3) 纳入考核监督: 将资产管理绩效纳入单位及负责人考核、经济责任审计。

五、组织实施与成果运用

1.  成立专项工作组: 由审计、财政、国资、主管部门联合组成,明确分工。

2. 分阶段实施: 自查自纠→重点核查→问题汇总→分类处置→整改验收。

3. 形成综合报告: 全面反映问题、成因、风险、责任及处理意见。

4.  下达处理决定: 对需单位执行的整改、核销、追责等事项,下达正式文件。

5.  强力督促整改: 建立整改台账,销号管理,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通报批评。

6.  严肃追责问责: 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处理。

7. 推动建章立制: 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交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

8.  公开通报结果: 适时公布典型问题和整改成效,发挥震慑与示范作用。

9.  结果运用挂钩: 将调查处理结果与预算安排、单位评优、干部考核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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